2023年4月24日,湖南湘江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深对《实施意见》的理解和认识,现就《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推动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顺应了物业管理行业的时代意义。居住社区(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党和和记AG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住宅物业管理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物业管理行业每年提供大量新增就业岗位,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意义重大。住宅物业管理促进居民家庭财产的保值增值,维护住宅小区安定和谐,在社区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物业管理行业到了再审视和再定位的发展阶段,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是推动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湖南湘江新区物业管理工作,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住宅小区协同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建房〔2021〕231号)、《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和记AG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16〕2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4年,基本建成党建引领下的住宅物业管理体系,街道(镇)、社区(村)物业管理力量和能力全面增强,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融合;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项目,实现党组织、业主自治组织和物业服务基本覆盖;形成街道(镇)、部门工作合力,推动综合执法力量向住宅小区延伸,物业管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物业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物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湖南湘江新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湖南湘江新区物业管理工作职责清单》进一步厘清街道、部门工作职责,压实街道属地责任,明确执法主体,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管理进小区进楼栋、执法进小区进楼栋”。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着力打造党组织联系群众的平台,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机制,落实承接查验制度,强化物业项目招投标监管,推进物业管理市场有序竞争,加大市场整合力度,培育一批信誉好、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的品牌物业服务企业,逐步实现优胜劣汰;建立维修资金审计与维保单位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提升物管水平。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履约行为,督促企业依据合同及其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严格履约服务;加大对物业管理工作和物业行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通过开展“十佳物业管理项目”“十佳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突出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打造行业争先创优的软环境,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硬实力。
四、《实施意见》解决的主要问题
当前,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不够,物业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物业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通过社区(村)物业党建联建,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区物业管理工作,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形成各方齐抓共管、高效精准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