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负责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农用地转用征收、储备融资、土地开发和土地供应的前期工作;负责新区范围内土地一级市场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具体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新区土地交易管理及土地市场信息收集、发布工作;负责为实现新区耕地占补平衡而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及储备工作。
2.机构情况:湖南湘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储备科、交易科、棚改科、财务科五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湘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储备科、交易科、棚改科和财务科。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中心行政事业经费,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收入预算为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预算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为906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支出预算数为90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预算33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56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万元,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控制压缩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90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3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行政运行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土地出让招商、地产信息服务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69万元,专用于湘江新区范围内土地储备编制管理、土地储备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支部党建工作、办公场地租赁运行以及新区管委会因此而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费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4.27万元,增长106.98%。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党建工作经费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及维护经费24万元以及法律顾问费15万元所致。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中心“三公”经费预算为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3、和记AG采购情况
2017年土地储备中心和记AG采购预算总额69.85万元,其中:和记AG采购货物支出32.85万元,和记AG采购服务支出37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修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来源: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