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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计划

    2022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和记AG建设有关决策部署,依法行政,法治卫健,不断推进湘江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健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卫生健康局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局系统法治建设规划、实施计划、重大决策审查评估、执法监督考评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和宣传处,负责法治建设日常管理工作。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制订新冠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卫生监督、(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绩效考核等方面政策措施上,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征求基层意见建议,咨询司法部门和法律顾问意见,召开(扩大)局务会会商研究,形成决策后在门户网站公布,并做到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痕。

    (三)加强学习和宣教培训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系统各支部重要学习内容,深入领会习近平依法治国、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此指导卫健系统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谋划和落实好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二是组织卫健系统干部学法。组织卫健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及疫情防控一系列政策措施办法等宣传教育学习,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精准开展相关医疗卫生(疫情防控)业务工作;组织督导干部学法考法,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学法考法105人次,学分达标率100%,考试通过率100%。;

    三是开展依法执业培训班。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共举办依法执业、卫生监督相关业务培训班,参加总人数为900多人次,培训内容涵盖疫情防控、公共场所、医疗执业、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等方面。

    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册等宣传工具,以“5.29协会活动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活动周”等节点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册,制作宣传展板500余块,各基层医疗单位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法律法规、健康知识等)近4万余份,培训人员5000余人次。

    (四)加强和记AG合同管理。认真落实《长沙市和记AG合同审查工作规则》(长政办发[2020]3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范化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在和记AG合同签约前分别对和记AG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和修改。适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应对合同风险的发生。2022年以来,我局完成合同合法性审查共54件。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后评估,严禁将作废或者失效的文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六)加强卫生执法监督督导。

    一是严格执法案卷审核,审核率达100%。二是严格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为卫监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并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按照时限要求在“岳麓区和记AG”门户网站和“信用岳麓”,公开卫生行政执法信息。四是强化案卷质量管理。对标全市案卷评查规则,查找和完善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五是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渠道,确保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截至12月12日,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95起,已结案91起,没收4.89万元,罚款37.7万元,没收非法财物4件。对119家管理相对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监督覆盖率为100%。

    (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一是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的检查指导,重点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督促依法执业、依法运营、依法管理。二是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用建设,做好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应用和监督管理。2022年以来,我局办理行政许可50件,行政处罚95件,信用修复27家。

    (八)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积极引导当事人寻求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复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推进行政调解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监督指导,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医疗纠纷。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度我局行政复议共2件、撤诉2件;行政应诉0件。

    二、2022年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治国理政》第四卷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思想认识和职责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卫健系统改革发展、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将法治和记AG建设纳入卫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局务会,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和记AG建设有关事项,及时向新区党工委和新区管委会请示汇报情况。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医疗机构执业等行业许可“公示”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办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定期清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聘用法律顾问1名,负责指导局机关和基层公办医疗机构的法律咨询和合同法务审查;2022年以来,我局完成合同合法性审查共54件。

    (四)加强卫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督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疫情防控、医美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情况。围绕诚信守法主题,规范医疗机构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和标准化操作规程,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保障患者健康权益。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执法公示要求,在卫健局门户网站和新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信息,提高行政执法公开度、透明度。

    (五)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落实检察机关意见和检察建议,及时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的情况。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加强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和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六)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立了卫健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制订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内容、对象、形式和工作目标,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为主体,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讲座及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健康专业法律法规。在学习专业法的同时,加强对反腐倡廉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学习,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七)发挥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严格履行依法治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卫健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结合局纪检监察工作,及时纠正并批评教育个别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并督促其整改到位。今年以来,我局无一起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事情发生。

    (八)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以来我局推出卫健系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并对权责清单予以公示。进一步完善了“就近办”、“一件事一次办”、“跨域通办”、“一门式”、“承诺制”服务清单,对照“四减”要求,对依申请类事项的网办深度、到现场次数、承诺办结时限、即办率等指标进行优化、提升。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制宣传不够深入。

    2、卫生法律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仍需加强,市民的健康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3、普法宣传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4、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发挥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和公示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大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决策的公众参与力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做到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痕,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的检查指导,重点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督促依法执业、依法运营、依法管理。助推卫生健康领域信用建设。

    (三)加强和记AG合同管理。认真落实《长沙市和记AG合同审查工作规则》(长政办发[2020]3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范化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后评估,严禁将作废或者失效的文件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管理。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解决行政复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建立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指导规范投诉处理法律程序。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延伸。




    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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