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沙岭街道关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街道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全面提升我街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让辖区群众享有更加安全、有效、便捷、廉价、优质的中医药服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区)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卫健局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相关工作,推进全街中医药服务的发展,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及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立足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时代课题和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的时代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健康服务需求为根本导向,通过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深入推进我街中医药人才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运用水平,突出中医药专病专科特色,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大力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促进全街道中医药工作快速提升发展,为辖区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的中医药服务。推动我街道基层中医药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促进街道辖区内医疗机构有效开展中医药服务,满足居民中医药健康需求,全街上下齐心协力为成功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任务
1. 加强中医药组织管理,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相关事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要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基层中医药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设立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90%。
2. 建立街道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做好全街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将我街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
3.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中医药指导科室,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社区服务中心规范设置中医馆、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接入中医健康信息平台;设立康复科室,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
4.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保障全街中医药事业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建立街道基层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我街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和和记AG投入,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切实保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科室建设的投入,推进基层机构“中医馆”的建设,加大对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及设施设备的投入。
5. 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和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加大街道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辖区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创建阶段(2023年1月-2023年6月)
1. 成立观沙岭街道关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领导小组,制定本街道关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2. 按照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快进度,加强宣传,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 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分期分批培训中医药技术人员,提升中医药人员素质。
4. 健全中医药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加快中医药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
5. 落实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目标,开展中医药质量大检查,制定奖惩措施,加强巡回督导,收集整理资料,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全面推进全街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7月-10月)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相关部门对照创建工作要求开展自评工作,逐项自查整改、细化措施、查缺补漏。
(三)迎接考评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
配合和对照新区创建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完善,为迎接“国检”抽查做好准备工作。
五、工作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街道各部门、各社区(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部门事业发展总体规划,重点落实创建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各项基础保障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配套政策。
2. 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分工协作。各社区(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一名责任领导,加强联系、紧密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建设标准和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将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层层分解,纳入综合目标任务考核并制定措施。要指定专人负责推进创建工作,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定期总结工作进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街道关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3.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社区(村)、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方针政策,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进村、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参与意识和创建意识,共同推动创建工作。
4. 压实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观沙岭街道关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社区(村)、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
观沙岭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