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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工作委员会 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含浦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评比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站):

    《含浦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评比方案》已经由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工作委员会

    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办事处

    202377


    含浦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评比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巩固拓展我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并根据《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评比方案的通知》(湘新农环发〔202320号)要求,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特成立含浦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整改农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问:  

       长:  

    长:熊海江(常务)、严民意、伍永华、骆红勇

      、郝志刚、宋  、李玏、黄立刚

    成员单位:各相关办所、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建交任办公室主任,杨大乾任办公室主任,对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机制,一是负责各村(社区)定期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巡查工作,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二是负责对各村(社区)开展人居环境评比工作,并对排名结果进行通报和奖惩。

    二、评比对象

    含泰社区、大坡村、九丰村、芝字港村、干子村。

    三、评比内容

    (一)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管理成效。包括各村(社区)的环境卫生(含集镇、企业、学校等区域)、垃圾分类、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美示范道路后续管护等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管理情况。

    (二)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推进情况。包括各村(社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管理、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投入等情况。

    四、评比办法

    (一)评比分值

    农村人居环境评比基础分值100分,其中常态化管理成效分值为80分,根据各村(社区)每季度平均得分确定年度得分;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推进情况分值为20分,另设加、扣分项,根据各村(社区)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年度得分。

    (二)评比方式

    1、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管理成效评比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月随机抽查1个村民小组、各村(社区)自主推荐1个村民小组,并从各村(社区)抽取一定比例的环保专干配合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现场检查工作,工作小组采取现场查看、群众走访的检查方式,村(社区)人居环境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评比,检查和评比过程将实施全程音像记录,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公正。

    2、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推进情况评比

    根据长沙市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方案明确任务目标,从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体系、环卫保洁专业化程度、环卫公共服务多元化投入机制等方面进行评分。

    (三)评比结果

    综合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管理工作和农村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改革工作年度评比情况,评比分为月评比、季度评比和年度总评比,每季度综合月评比结果进行季度排名,年底综合14季度评比结果进行年度总评。

    五、结果运用

    (一)通报评比结果

    经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月度评比、季度评比、年度总评比结果报街道主要领导,经街道主要领导审核后在全街进行通报。

    (二)兑现奖惩措施

    年度总评比结果纳入街道对各村(社区)的绩效管理考核。街道对年度总评结果第1名、第2名的(村)社区分别奖补4万元、2万元用作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费,并评为该项工作的优秀村(社区);街道对季度总评结果第1名的(村)社区奖补1万元用作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费;在市、区对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月评比、季度评比考核中,出现严重扣分的村(社区)将实行约谈,并对该村(社区)的年终绩效考核扣0.5分。

    本方案自20236月开始实施。


    附件:2023含浦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评分细则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工作委员会

    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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