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办线、各村(社区):
《2023年关于抓好秋收和特护期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经雷锋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雷锋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6日
2023年关于抓好秋收和特护期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做好秋收和特护期秸秆禁烧管控,有效遏制焚烧秸秆违法行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湘新农环发〔2023〕70号关于抓好秋收和特护期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力争秸秆焚烧现象全面可控,监管体系逐渐健全,农户禁烧意识全面提高,不发生因焚烧秸秆造成的安全事故,大力推动秸秆在农业上的循环利用,保证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8日前)。9月28日前街、村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制定2023年抓好秋收和特护期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二)巡查执法阶段(9月29日-12月中旬)。在水稻收割重点时段,农业农村办联合城市管理办开展全面巡查,并适时通报火点信息以及处理情况。各村(居)要安排专人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火点及时制止,对于不听劝阻的当事人及时报街道城市管理办,由街道城市管理办联系雷锋执法中队进行执法。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中旬-12月底)。结合上级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区、街巡查及执法情况,对村(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禁烧管控
1.加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村(居)的禁烧工作网络,强化网格管理,明确各网格责任人,确保有人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
2.突出规模经营户管控。村(居)要与种植大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
3.重点区域重点防范。黄桥大道以西的村(坪山村、真人桥村、牌楼坝村),在禁烧重点时期要加派专人加强巡查。
(二)强化农机管理
作业机具一律实行准入制,凡在我街道境内从事农机作业的,必须服从农机及有关部门管理。收获机械作业时必须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水稻机收留茬高度控制在18厘米以下,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厘米以下。各村(居)要加强对农机手的作业培训,规范操作规程,并与农机手签订协议书,每台农机都要有农机人员、村干部或群众监督员跟踪监督。
(三)强化督查巡查
街道巡查组要深入实地督查,重点督查村(居)宣传动员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火情处置情况。发现火点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并跟踪处置情况。在油菜、水稻收割重点时段,各村( 居)要联合环保站、林业站对辖区内进行全天候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
(四)强化禁烧执法
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秸秆焚烧火点或接到举报投诉,先固定证据,对火点现场进行定位,确定过火面积;再对焚烧现场以及秸秆焚烧当事人进行拍照;收集焚烧当事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或对身份证拍照,将情况反馈给新区行政执法局雷锋执法中队,由雷锋执法中队核实查处。
(五)强化举报监督
各村(居)要设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督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秸秆禁烧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街道、村协调联动,及时处理和反馈群众举报信息。街道举报电话设农办,电话0731-88106287。
(六)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居)要组建一支应急分队,配备必要器械装备,随时待命处置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确保不发生因焚烧秸秆引起的安全事故。
(七)强化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
要积极探索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积极引导和扶持农业企业开展秸秆青贮饲料、生物质制炭、有机肥生产,做好秸秆资源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的“四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对秸秆不能及时还田的地方,要科学、合理安排好秸秆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要加强管理,防止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隐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明确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责任,履行村(居)在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职责。禁烧重点时段,村(居)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全面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深入禁烧工作第一线,切实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考核奖惩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秸秆焚烧现象严重的村(居)启动问责机制,对在禁烧执法中有突出表现以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突出成绩的村(居)最高可奖励1万元,并在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
(三)保障资金投入
街道农办继续加大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的投入,用于支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居)加大综合防治资金投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秸秆综合利用,构建多元化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投入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单(册)、村村通和移动宣传车广播、屋场会、家校联动、“敲门”行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相关法律法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对于资源节约、保障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焚烧秸秆属违法,污染空气损健康,综合利用益处多,资源节约保蓝天”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完善报告制度
禁烧重点时段,实行周报告制度。各村(居)要明确专人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应急处置情况以及好做法、好经验报街道农办。一旦接到上级卫星监测火点信息,应及时书面反馈情况(联系人:易奇高,联系电话:1387494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