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记AG

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坪塘街道行政监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所、站、队、中心)、村(社区):

    现将《坪塘街道行政监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718

坪塘街道行政监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行政监管、执法“宽松软”及背后的作风、腐败问题,是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和各种底线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为深刻吸取“4·29”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全街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和防止各种社会底线问题的产生,助力建设“四个新区”,现就行政监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与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贯通落实“两个责任”,一体落实行政机关监管执法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加强行政机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切实解决重点领域行政监管执法“宽松软”、失职失责问题,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信访舆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推动行政监管执法严起来、实起来,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工程建设领域。1. 落实自建房整治工作不力;2. 建设工程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边建边批;3.房屋违法违规加层、改扩建、私挖地下室、搭建格子房、擅自改变承重结构;4.建设工程偷工减料、违规使用材料、不按图纸施工,导致出现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5.工程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单位违规更换关键岗位人员;6.商品房销售违规虚假宣传。

(二)耕地保护领域。1.违规占用耕地建设房屋;2.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村民名义违规占耕地建房;3.违规占用农村土地消纳渣土、堆放经营砂石等。

(三)环境保护领域。1.企业违规排放污水、废气;2.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环保设施,违规停用环保设施;3.施工场地黄土裸露导致水土流失;4.非法采矿。

(四)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学校食品安全领域。1.重点场所学校(含校外培训)、医院(含月子会所)、幼儿园(含托儿所)、养老院、社会福利院场所设置不合理,无逃生通道、房间密闭,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2.学校、幼儿园食堂无证生产加工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原材料来源安全无保障、未按要求留样溯源。

(五)燃气安全领域。1.燃气安全排查不作为、不落实;2.未经许可擅自违法超范围经营燃气;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具、报警产品。紧盯以上领域行政监管执法职能职责,严肃整治以下问题:1.行政部门对监管执法职责推诿扯皮,不履行职责;2.日常监管没有制定工作制度或不按制度执行,现场监管走马观花、流于形式,应该发现的问题未能发现;3.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现象处理处置不及时,发现问题后该处理的不处理;4.收受监管执法对象红包礼金、接受吃请、搞选择性执法,利用行政监管执法权力故意刁难、索拿卡要,违规为自己或亲友牟利;5.看人下菜碟,对有后台、有背景、有领导打招呼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敢动真碰硬,失职渎职;6.领导干部为违法违规行为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新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问:陈海军  工委书记

长:蒋卓源  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佳伟、浪、徐云武(常务)、刘正武、黄炼钢、欧卫中、周亿金、叶斯佳

成员单位:各办(所、站、队、中心)、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办公电话:0731--85503749),刘建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37月至202312月底。

(一)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议。各办(所、站、队、中心)、各村(社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调查报告》以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和业务培训,教育引导行政监管执法人员筑牢政治忠诚、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明白“哪些不可为”“哪些必须为”“怎么为”。

(二)排查和整治行业乱象。对本工作方案明确的工程建设领域、耕地保护领域、环境保护领域、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学校食品安全领域、燃气安全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乱象,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工作措施,坚决整治到位。尤其对信访投诉、12345市民热线、网络舆情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强化实地查勘、现场检查。对已被行政处罚、责令整改的企业适时回访,核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排查和整治自身问题。各办(所、站、队、中心)要对这次整治发现的行业乱象问题进行倒查,对2020年以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全面起底、分析原因,特别是要深入查摆并切实纠治行政监管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问题。涉及领导干部的重点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街道纪检监察工委。

(四)排查和完善制度程序。严格对标上级行业部门规章制度、严格对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认真排查本部门、本地方行政监管执法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到位、工作铺排是否科学有效、责任是否到人到岗、监管执法是否全面覆盖。要认真梳理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及时查漏补缺、完善行政监管执法工作体系。

(五)加强监督执纪。纪检监察工委全面起底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乱象问题集中挂牌督办,对行政监管执法工作中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从严从速查处,通报曝光。专项整治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开展大数据比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与随机走访,向行政监管执法主体、管理服务相对人、有关知情人调查了解情况,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各办(所、站、队、中心)根据自身职责认领整治任务,牵头开展本行业整治,指导、督促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不能把责任推卸给村(社区)。各部门“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一名干部具体负责,结合实际,结合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已经部署了的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参与、督促专项整治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问题线索管理与工作推进机制,拉条挂账、对账销号,形成工作闭环,建立专治办调度与协调会商机制,定期调度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把握、部门职责分工等问题,推动形成工作合力,防止推诿扯皮。

(三)坚持从严从实。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和记AG行政行为的基本准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法定处罚裁量基础,加强对重点领域问题的监管执法。对存量违法违规问题分类处置、分步实施;对增量问题从重从快处理,坚决遏制,防止“破窗”效应持续蔓延。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各成员单位专项整治过程中自查并纠正的党员干部失职失责、违纪违规问题,视情节轻重与社会影响,可以酌情从轻处理或免于处理。对专项整治期间新增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对行业乱象背后失职失责、作风和腐败问题整治不及时的,一律倒查。

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设立群众举报监督热线电话(0731--8550374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和记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