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发〔2023〕9号
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天顶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办所,各社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将《天顶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0日
天顶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整合现有公共资源,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处置队伍体系,提高辖区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街道中心工作,在街道统一领导下,各办(所、中心、站、室)、各社区及下属各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平战结合”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将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内部,推进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科学化、规范化处置,确保辖区大局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领导,及时有效地排查调处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迅速处置发生在辖区内的突发公共事件,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各类事件的指挥调度,具体人员如下:
政委:李泽亮
指挥长:席文诗
副指挥长:罗勇谋、康腾飞、李其、赵国亮、黄捷、
卢毅、刘华维、胡忻(常务)、彭宇祥
成员单位:天顶派出所、湖南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天顶中队、天顶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天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办所、各社区
职责:负责对全街不稳定因素、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发展情况作出分析和判断,研究处置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并作出处置决策;组织、指挥、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和物资赶赴现场开展调处和科学处置。
指挥部下设11个工作组,并设办公室(值班室)于街道应急办,各社区书记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制定本辖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积极协助街道做好突发事件管理工作。
街道为本级第一指挥集结地,北片区青山花卉市场为预备指挥集结地;燕联社区维纳斯酒店和尖山社区维也纳国际酒店为人员应急疏散居住地,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各社区指定相应的疏散集结地点。
1.综合协调组:由胡忻任组长,王涛、邹旭任副组长。负责贯彻执行新区以及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批示、指示;负责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调查研究等工作;督促全街做好应急值班备勤工作。
2.现场指挥组:由胡忻任组长,邹旭任副组长,成员为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负责对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力量进行现场组织调度,及时将现场情况和落实上级指令、组织实施处置措施等情况上传下达,积极果断、高效、灵活地实施现场指挥。
3.应急处置组:由卢毅任组长,邓胜新任副组长兼任应急预备一队队长,杨贤华任副组长兼任应急预备二队队长,成员为综治巡防队员和民兵队伍,当接到命令时,应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携带相应工具到达指定的地点集结。(综治巡防应急预备队员和民兵队伍名单见附件)
4.综合执法保障组:由李其任组长,成员为天顶派出所、天顶街道市监监督管理所、湖南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天顶中队工作人员。
5.交通指挥疏导组:由刘华维任组长,严理繁任副组长兼任应急预备二队队长,成员为城管协管员,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疏导工作。(城管应急预备队员名单见附件)
6.思想工作组:由黄捷任组长,余成、张治国任副组长,成员为天顶司法所、公共服务办、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负责政策引导、司法解释、矛盾调处等工作。
7.医疗与卫生防疫组:由赵国亮任组长,谷双穗任副组长,天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办抽调人员组成急救队伍,负责灾情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
8.后勤保障组:由罗勇谋任组长,刘莹、杨谢毅任副组长,成员为财政所、公共服务办工作人员,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安排物资采购、车辆运送,安置人员场地、饮食、救助等工作。
9.宣传联络组:由彭宇祥任组长,王涛、彭晶任副组长,成员为街道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负责了解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情况,事发现场的宣传口径和现场拍摄录像工作,现场媒体的统一协调沟通、信息上报以及事后的媒体报道跟踪工作。
10.救灾救济组:由赵国亮任组长,张拥军任副组长,成员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救灾救济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社会捐赠,负责街道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助。
11.社区各应急组组建不少于10人的应急队伍,负责重点时段和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在的社区负有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拨打报警电话,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组织人员疏散,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突发事件处置类别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辖区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四、处置原则
由街道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采取相应的措施快速处置、科学处置、协同处置。
1.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将预防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有效控制危机。
2.坚持属地管辖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属地管理,逐级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分级负责,综合指挥协调的管理体系。
3.坚持社会广泛参与原则,充分调动整合社会资源,把社会、民众的参与同单位的管理有机结合。
4.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应急队伍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
5.坚持平时分工和应急分工相结合原则,防止打乱仗。
6.坚持依法规范、依靠科学原则,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都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行政。
五、预测和预警
各办所、各社区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隐患调查、分析、评估、监测、预警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并制定相应翔实的可供操作的实施预案。
六、工作要求
1.要强化预案管理。各成员单位及时编制、修订应急预案,不断完善预案体系;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辖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救护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并及时补充完善应急器材设备,要对接备用好一定数量重型机械车辆等,进一步推进应急管工作常态化建设。
2.要强化应急备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期间,所有工作人员接到指令后一律取消一切请(休)假,迅速到岗接受指挥。相关街道领导、办所主要负责人以及社区主要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凡因联系方式不畅而影响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3.要强化信息反馈。凡需上报的信息,均由值班室汇总,经相关领导审定后,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各相关部门需上报区主管部门的信息,均以审定后的信息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越级上报或向媒体报道情况。
4.要强化快反原则。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各办所、各社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查明情况,在15分钟之内报告街道应急指挥部,并通过指挥部报告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得知情况后要马上到达现场,启动相应的各类应急预案,部署相关办所、社区处理。相关工作组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按照相应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5.要强化统一指挥。凡是进入应急救援现场的救援队伍、人员和物资都必须服从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6.要强化应急演练。要经常性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不断提升协同水平处置能力,要不断加强基础建设,补齐应急器材物资,做到常备不懈。
七、责任追究
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街道将对玩忽职守,应到而不到的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严肃处分;对处置不当、不及时或不按规定处置的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天顶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
天顶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处置流程图